學校開放體育場館其實是好事情,但是背后卻引來太多的隱患:外人進來,給學校管理造成太多的麻煩;家長擔心孩子的安全等等。這樣很多校長也就干脆,“打心眼里,我支持球館不對外開放,應該收回來。”
其實,對于學校來說,對于體育場館開放帶來的諸多問題,難免有太多的顧慮。如此沒有擔憂,是不可能的。但是,這樣來說,卻并不是好事。學校的體育場館空置,削弱了其使用價值,而附近居民卻沒有地方可運動。這里面,的確也是難以解決的問題。
目前來說,我市香洲區建設了許多戶外體育場地,特別是沿河路、大鏡山等附近建設了許多運動場地,但這些設施遠遠未能滿足居民的需求。而學校的運動場地,學生放學后一直空置,一邊有運動的需求;另一邊卻是限制居民進入。
實際上,自從2008年我市開放校園體育場館之后,很多學校也很“敏感”地拒絕外人進入,只有一部分學校,給予“常客”進入運動。居民對于學校的這些寬敞球場也只好望而卻步。
不過,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學校對外開放場館,其實可以對居民進行有效的管理,比如辦理“會員證”,當然需求提供身份證、工作證明,然后確定有效期,一定期限內需要“年檢”。這樣就可對進入人員進行管理,沒有“會員證”不予進入學校。
這其實是一種有效的管理手段,因為進入學校運動的居民,一般都會是“常客”,而如果不是常客,也沒有必要為了一次運動而跟學校較真。
所以說,“會員制”是切實可行的方法。這里面,學校還可以與社區合作,舉辦運動會、球賽等等,還可以邀請家長參與,并不僅僅是向居民開放場館那么簡單。這樣,學校與家長之間、學校與居民之間的關系也就更加密切,既促進學校教學,又能夠解決居民的運動難題,可謂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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