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土寸金的時代,尤其大都市市中心,一塊地如何才能價值最大化?
蓋樓?
NO!蓋樓最多排第三位。
前兩位是誰?
第一,囤地(升值后再蓋樓、或倒手,如某首富);第二,做足球場出租(如深圳展鵬足球場)。
在前段被吵得沸沸揚揚、現已幾乎沒人關心的深圳展鵬足球場將被拆的新聞中,有個細節頗耐人尋味。展鵬足球場和此前剛被強行拆除的銀湖足球場一樣,皆屬“國有(商業)儲備用地”,只是被某些來路不明者“非法挪用”作足球場“牟利”了十幾年。如今決定拆,屬撥亂反正,“地歸原主”、“依法用地”,與是否被挪用作足球場、或者什么場沒什么關系?
OK,暫把“國有(商業)儲備用地”如何被“盜用”放下不表,先給“非法經營者”算筆賬。按新聞里所提“一周接納300支足球隊”,“每3小時收費1000元”,每周30萬、一年約1600萬,十幾年數億元?一個房地產商買一塊約3萬平方米(銀湖足球場、展鵬足球場沒提具體多大)要多少錢?再買鋼筋水泥、設計、施工……直到把樓賣出去,最后能賺多少錢?又如何能與“空手套白狼”,只弄幾個人看看場子、按小時“白收錢”來的容易、舒服?
最早爆出這條新聞時,根本沒提“非法經營”一事,所以消息引來深圳及全國各地球迷的一片憤慨,甚至還有數萬人“反對拆除”的簽名。即便“真相”被透露后,“非法經營者”交沒交租金、交了多少、交給了誰,仍是筆糊涂賬。從始至終,不明真相的球迷一直被“非法經營者”利用和綁架著?先是被收多年黑錢,繼而被綁在“球迷反對”的戰車上去“對抗”“地歸原主”.
但球迷還不只是被“非法經營者”拋棄了。此事還很像某些大城市城鄉結合部“農民工小學”故事的一部分,學校沒資質、沒執照,被限期、或立即解散,這些孩子如何繼續上學、如何解決上學遠、難,沒學上的問題?那我管不著。那該誰來管?那我不管,愛誰誰……深圳展鵬足球場的“非法經營者”當然要嚴懲,該罰、該抓、該剮、該把黑錢吐給球迷,“皆無赦”.但不能同時把在那踢了十幾年球的球迷拋棄了,不能“他們將來去哪踢球?”也愛哪哪?
已有有識之士指出,中國體育法規定,要拆舊體育場、必須建新體育場才行。一個大都市,必須配套有標志性的體育場館和綠地。還有人把德國體育、足球和人體質的提高,最簡單總結為二戰后建了60萬個體育場館。著名的“庫珀12分鐘跑”,其實最早是美國普通人用來對抗心血管疾病的。而深圳不僅唯一一支職業足球隊連固定訓練場都沒有,近年來更有8個像展鵬、銀湖這樣的球場相繼被拆除,眾多球迷已越來越接近無處踢球、無處跑步。
如何才能讓一件事、一塊地、一個人群價值最大化?這首先取決于價值判斷,取決于是否符合更多人的利益、是否符合時代的發展。春秋戰國時呂不韋問其父,:“耕田之利幾倍?”父曰:“十倍。”又問:“販賣珠玉之利幾倍?”父曰:“百倍。”又問:“若扶立一人為王,掌握山河,其利幾倍?”父笑曰:“安得王而立之?其利千萬倍,不可計矣。”雖呂不韋屬投機太多、私心太重,但人比土地、比珠寶更有價值直到今天卻不失仍有積極意義。某首富雖很精明的囤地多年后及時脫手套現、大賺一筆,但敗壞了多年“人”的名聲實為得不償失。
這是一個土地越來越升值的時代,但也是一個“青山綠水就是金山銀山”、健康和環保是無價之寶的時代,這也是一個應有越來越多人參與體育和越來越多體育場的時代。深圳市中心這塊地如何才能實現最大價值?蓋兩座摩天商業大廈,或做其它商業用途?
以我,一個區區小記者人微言輕的建議是,收回國有,嚴懲非法經營者,變土地商用為公共、體育用地,繼續做足球場,以更好、更規范的管理,讓更多市民、青少年有更多踢球的機會。這才是土地最大價值化,和真正的“地歸原主”、“依法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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