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二十一年七月二日的《中央日報》上,刊登了一則《中央體育場游泳池開幕啟事》。報道中的中央體育場游泳池,今天還有跡可循,就是南京體育學院游泳館的前身。
游泳一次大洋兩角,必須先體檢
這則“中央體育場游泳池開幕啟事”是全體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發布的。啟事中寫明,中央體育場游泳池的開幕典禮定在1932年7月3日上午10點。游泳池每周開放四天,具體開放時間定在每周六、周日上午9點到下午7點,周二、周四下午1點到7點。
為了給市民提供方便,交通方面也做了周到考慮。由江南汽車公司開駛公共汽車自城內新街口載客直達中央體育場,車價暫定為每位大洋二角四分,如果有團體乘車,人數在二三十人以上,可以電話聯絡該公司,派專車接送。
和今天一樣,去游泳也需要卡券。當時游泳券每張價格是大洋二角,另外還設季票(七、八、九三個月使用),每張大洋四元。季票不允許轉借他人使用。
當然,游泳券不是誰都能辦理的,要經過嚴格的身體審核。來游泳的人要提供一張兩寸照片,還需到全體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指定的醫生那里或者中央醫院、鼓樓醫院兩家指定醫院檢查身體,體檢費大洋一元。委員會憑醫院或醫生證明,才出售游泳券。
另外,啟事明確規定,入池游泳必須穿泳衣,沒有的可以租用。游泳場內還備有冷食、茶點。
游泳池是為第五屆全國運動會而興建
追溯中央體育場游泳池的來歷,要從1930年開始說起。那一年,杭州第四屆全國運動大會召開,蔣介石提出要在南京興建一座大規模的中央體育場,作為以后召開全國運動大會的基地。當時,國民政府為了籌備原定于1931年10月份召開的第五屆全國運動大會,組織了籌備委員會。指定以中山陵園界內、靈谷寺南部1200畝土地為全運會體育場場址(今南京體育學院),由楊廷寶等人設計,利源建筑公司承造,建造了中央體育場。共分為田徑賽場、游泳池、棒球場、籃球場(與排球場合用)、國術場和網球場六個部分,另外還有跑馬場、足球場等。各場皆有看臺,總共可容觀眾六萬余人,當時堪稱“遠東第一”.
作為中央體育場的一部分,游泳池在田徑賽場的西北面。入口處就是一座中國古典宮殿式的建筑,分地上一層,地下一層,地下一層為濾水器房和鍋爐房,地上一層中間為辦公室,東南部是男子更衣室、廁所和淋浴室,西北部是女子更衣室、廁所和淋浴室。
古典宮殿式建筑的正前方就是露天游泳池,游泳池一切設備在當時均堪稱一流。據了解,這個游泳池是我國第一個標準50米游泳池,長50米,寬20米,設有9條泳道,可供9人同時參加比賽。游泳池的東南、西北兩面為普通看臺,西南面為特別看臺,可容觀眾四千人。
變身游泳館后,入口宮殿式建筑保留了下來
中央體育場建成后,原定于1931年10月10日召開的第五屆全國運動大會,由于受到十七省水災和“九·一八”事變的影響,未能如期舉行。1933年10月10日,由國民政府教育部組織的第五屆全國運動大會在中央體育場隆重舉行,這是中央體育場建成后舉辦的首次運動會。
而從1932年的這則游泳池開幕啟事可以看出,在第五屆全國運動會舉辦之前,全體運動大會籌備委員會將游泳池對外開放,面向民眾,也為一年后的全國運動會“暖場”.
2002年,游泳池在原來露天的基礎上改造成了南京體院的室內游泳館。入口宮殿式建筑依然保留了下來。為了不和老建筑脫鉤,采用了玻璃外罩式設計。據了解,目前游泳池不對外開放,是江蘇省游泳隊和省青少年游泳后備選手日常訓練的場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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