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記者注意到,這是繼9月2日國務院打出“體育健康牌”后半個月內又一政策“禮包”。
《意見》指出,要強化體育產業要素保障,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熱情,推動體育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積極實施全民健身行動,讓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成為一種生活方式。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發布的《意見》針對當前全民健身和體育產業發展的若干瓶頸問題,提出了多項針對性措施,如體育企業以及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支持中小學校園體育場地設施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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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齊下增加場地供給
近年來,我國競技體育領域屢屢取得重大突破,不過與此同時,在大眾參與和全民健身的普及方面,我國與國際體育強國仍有較大差距。2014年國家體育總局所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當年我國城鄉居民中僅有33.9%(含兒童青少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
為何我國競技體育成績和全民健身普及率之間存在較大反差?記者注意到,城鄉體育場地建設不足成了阻礙居民進行體育鍛煉的“攔路虎”:有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66平方米。而對比發達國家來看,美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6平方米,日本甚至高達19平方米,凸顯出當前中國體育場地仍處于嚴重不足的局面。
為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體育場地不足的問題,《意見》出臺了多條政策措施。《意見》明確,要因地制宜建設體育設施。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利用工業廠房、商業用房、倉儲用房等既有建筑及屋頂、地下室等空間建設改造成體育設施;此外,還要合理利用公園綠地、市政用地等建設足球場、籃球場、排球場等體育設施。
靈活運用學校體育場地和體育設施,也成為此次《意見》拓展可利用體育場地的一項重點。《意見》指出,要在政策范圍內采取必要激勵機制,支持中小學對校園體育場地設施進行社會通道改造,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社會開放;不具備改造條件的,也應保證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向本校師生開放;新建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應在規劃設計時,創造向社會開放的條件。
多方發力促進產業發展
發展體育產業、普及全民健身,離不開各方共同發力。此次發布的《意見》,針對如何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使其踴躍投入體育產業的發展,發出了一系列“政策包”。
《意見》指出,要深化場館運營管理改革。鼓勵各地推進公共體育場館“改造功能、改革機制”工程。政府投資新建體育場館應委托第三方企業運營,不宜單獨設立事業單位管理。支持職業體育俱樂部主場場館優先改革。
此外,《意見》明確,研究設立由政府出資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中國體育產業投資基金。以省為單位制定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目錄和標準;促進各類體育組織與體育企業合作,打造一批知名企業和自主品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小體育企業服務平臺申報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開展全國體育科技創新大賽。
《意見》還提出鼓勵體育產業發展的一系列優惠政策。其中,體育企業符合現行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小微企業財稅優惠等政策。體育場館自用的房產和土地,可按規定享受有關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鼓勵通過談判協商、參與市場化交易等方式,確定體育場館及健身休閑設施使用電氣熱的價格。
此外,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體育企業應收賬款、知識產權等質押貸款創新。引導各地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將體育企業納入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體育企業發行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鼓勵保險機構積極開發相關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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